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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303号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6〕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填埋场存量环境安全隐患,****填埋场满容退役后渗滤液、填埋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提升县域生态环境面貌,对促进**县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沙湖大道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填埋场一期实施标准化封场,开展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地表水导排、填埋气收集、绿化灌溉等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堆体表面平整67609㎡,垃圾挖方34196.94m3、填方37465.45m3。
(二)封场覆盖系统。防渗层采用1.0mm双面粗糙HDPE膜加压实黏土防渗系统,排气层及排水层采用复合土工排气网和排水网。
(三)地表水导排系统。**U50预制U型混凝土排水沟1014m。
(四)气体收集工程。**导气竖井3座、加高导气竖井27座。
(五)绿化灌溉工程。播撒草籽67609㎡(蒙古冰草、高羊茅、早熟禾),配套绿化喷灌系统1套,同步实施堆体内临时渗滤液收集池拆除及渗滤液回灌处理。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11月-2027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3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1.95万元,其他费用84.40万元,预备费27.19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933.5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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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