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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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1025/2026-004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11月06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县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6〕301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县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301号

******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县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6〕30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区域植被覆盖度,增强区域生态系统防灾减灾能力,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改善项目区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对推进全县荒漠化综合防治、落实三北工程建设、打赢黄河 “几字弯” 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镇、崇岗镇、红崖子乡、灵沙乡、渠口乡、陶乐镇、通伏乡、头闸镇、高仁乡、高庄乡、姚伏镇共11****农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7450.0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退化林修复。修复总面积4313.77亩,其中:**镇93.01亩,崇岗镇179.26亩,头闸镇231.51亩,红崖子乡203.44亩,灵沙乡94.39亩,渠口乡3097.91亩,通伏乡163.77亩,**农场250.48亩。

(二)中幼林抚育。抚育总面积3136.28亩,其中:**镇1.42亩,崇岗镇21.03亩,陶乐镇72.59亩,头闸镇1299.87亩,姚伏镇138.03亩,高仁乡31.84亩,高庄乡57.35亩,红崖子乡466.93亩,渠口乡604.64亩,通伏乡441.02亩,**农场1.56亩。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11月-2027年10月,养护期两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7.74万元,其中:工程费274.92万元,其他费22.8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238.19万元,自治区林业草原补助资金29.7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9.78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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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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