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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医院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300号
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的请示》(平卫发〔2026〕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院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人民医院智慧医疗体系,实现数据跨部门集成与智能采集,提升临床诊疗与质控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进医疗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和高效化,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医院智慧医院一****医院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购置配套信息化硬件设备,搭建覆盖一体化信****医院),****工作站终端,配套血液透析系统硬件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一体化信****医院)。搭建覆盖智慧互联、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医院一体化信息平台,****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工作站系统(EMR)为核心,其中智慧****数据中心系统(CDR)、患者360视图系统、集成平台、AI智能平台、低代码开发平台、闭环示踪系统、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等智慧互联类应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工作站系统(EMR)、急诊医学临床信息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住院护士站系统、****工作站、病历质控系统、病历服务智能体、病案管理系统、病案翻拍系统、病案无纸化系统、电子签名适配、临床药学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管理系统(PACS)、血液透析系统、日间手术系统、临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CDSS)、麻醉与围术期信息系统、重症监护管理系统、康复管理系统、肺栓塞与深静脉血栓AI防治系统(VTE)等智慧医疗类应用;智慧管理类应用包括护理管理系统、护理敏感指标管理系统、不良事件管理系统、传染病报卡管理系统、医务管理系统、闭环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OA)等智慧管理类应用;智慧服务类应用包括智慧医护APP、互联网诊疗APP等智慧服务类应用;接口服务类应用配套利旧系统对接接口、政务/上级部门对接接口、院内业务对接接口等接口服务类应用及国产操作系统、应用发布中间件、代理中间件、关系型数据库软件、分布式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建设。
****数据中心升级。
1.算力网络体系建设。部署4台内网全闪超融合节点与6台内网混闪超融合节点构建分层算力体系,采用4台超融合交换机与2台管理交换机搭建高速互联网络,同步配套1项动力环境设备与1项机房改造施工,****中心的运算效率、存储容量与运行稳定性,满足医院业务系统高可靠运行需求。
2.全链路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部署2台内网数据区边界防火墙、1台内网态势感知、1台内网检测探针、1台外网WEB应用防火墙强化边界防护,配置2台SSLVPN保障远程安全接入,部署2台国密门禁、2台国密视频监控构建物理安全防线,配备1台国密堡垒机、1套文件系统密码模块服务端规范运维管理,采用15套透明文件加密、2张SSL认证证书、1台协同签名系统、1台签名验签服务器、1台时间戳服务器、1台电子签章系统保障数据与应用安全,搭配800点杀毒软件覆盖终端防护,构建从边界到终端的全链路安全防护体系,符合等保合规要求。
3.灾备保障体系建设。通过1项灾备机房动力环境设备部署与1项施工改造打造标准化灾备空间,采用1项双光纤****中心高速互联,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与2台管理交换机构建冗余网络,搭配1台备份一体机实现关键业务数据定时备份与快速恢复,确保医院核心业务在极端情况下的连续性与数据安全性。
(****工作站终端。购置50****工作站终端满足临床护理移动作业需求。
(四)配套血液透析系统硬件。血液透析系统配套1台电子轮椅秤(最大量程≥300kg,满足透析患者称重需求,检定分度值≤0.2kg,测量精度≥1/3000)、1台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测量原理,血压测量范围0mmHg~300mmHg,脉率测量范围30bpm~200bpm,支持数据导出功能)及2台扫描平台(识读精度≥3mil,具备蜂鸣器与LED提示功能,工作温度-20℃~+50℃),同步配套1台服务器(支持虚拟机部署)、1台无线控制器(网络管理)、5台室内AP(网络覆盖)及1台POE交换机(设备供电),保障血液透析系统稳定运行与数据高效传输。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7年3月-2029年3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31.72万元,其他费用83.28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医院自筹515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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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