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涉农经营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
为精准掌握辖区残膜残留现状,健全农田残膜常态化监测机制,根据《2026年**县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公开遴选农田残膜残留监测工作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按照构建长期稳定监测网络要求,依托现有3个监测点位开展地膜残留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农田地膜残留现状及变化趋势。二是开展残膜回收量测算,选取当地主要覆膜作物,对不同栽培模式覆膜情况、不同回收方式残膜回收量开展实地调查、监测核算,为残膜回收折算系数确定提供支撑。合计补助资金3万元。
二、遴选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具备开展残膜田间监测调查相关工作能力。
2. 熟悉农田残膜监测技术标准与工作流程,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
3. 具备必要的田间作业设备及办公条件,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监测工作任务。
4. 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项目失信违约记录,能够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5. 能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检查与验收,积极配合资料核查、现场督导、数据复核等工作。
三、遴选方式
本次监测工作实施主体采取公开择优遴选方式,综合申报单位资质、工作经验、服务方案、团队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则,择优确定最终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单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残膜残留监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 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4. 诚信经营承诺书及履约责任承诺书。
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整理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
五、时间安排
1. 申报报名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2. 资料审核期: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
3. 择优遴选期:审核通过后开展综合评审遴选;
4. 结果公示期:遴选确定主体后进行公示;
5. 正式实施:公示无异议后,启动残膜残留监测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各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提交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2. 入选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篡改、虚报、漏报数据。
3. 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管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资格,纳入行业信用管理。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学宁
联系电话:17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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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