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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中心****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284号
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
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卫发〔2026〕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卫生院疼痛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中心****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改善群众就医条件,满足辖区群众就近就医的健康需求,对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和推动区域民生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卫生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中心****中心进行维修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一)拆除工程。拆除墙面装饰板84㎡,拆除展示台1处,拆除玻璃隔断20.16㎡,拆除并安装氧气设备1台。
(二)设备迁移工程。安装转移电子显示屏及投影仪1套,拆除并安装氧气设备1台,安装木门2樘,安装不锈钢玻璃隔断9㎡。
(三)装饰布设工程。安装中医特色形象墙7.2㎡(含原展示台拆除),安装墙面装饰板208.8㎡,安装木柜18.9㎡、吊柜24㎡;制作护士站2.95㎡;制作水池1组;安装面板暖气罩6㎡,安装吊顶天棚60㎡;铺设护士站塑胶地面2.95㎡。
(四)电气整修工程。整修住院部电路。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10月-2026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8万元,其中:工程费11.89万元,其他费0.88万元,预备费1.03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3.8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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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