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方案的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为保障**县沙海路向西打通工程(**段)城市道路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根****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收回**华府A区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收回土地及有关补偿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拟收回土地位于**德胜商住区,**沙海路、南至**华府A区,西至唐徕渠,北至**华府B区,面积8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现状为小区公共绿化,土地使用权人为**华府A区全体业主共有。

二、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存续期间,因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土地的,应当对土地及地上不动产予以补偿、退还对应土地出让金,小区公共配套用地及附属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其收益处置由业主共同决议。

三、补偿方案

(一)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通过比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评估。预评估价为****860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910元,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11950元,最终补偿金额以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二)补偿对象:**华府A区全体业主。

(三)补偿资金的管理与分配:依据小区公共绿地、园林设施、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原则,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补偿款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益。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共同决定。****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监管;****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立临时账户对补偿资金进行监管。

(四)补偿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华府A区全体业主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材料到补偿资金监管部门设立的登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30日,自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

五、异议、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补偿事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告期限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地址:**县创业东路5****中心A座619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附件:土地勘测定界图



****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飞,****335)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