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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水河(**市**县)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示
2026年10月8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严格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环评文件等要求,组织对《苦水河(**市**县)防洪治理工程》进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概况
(1)护岸工程
苦水河(**市**县段)防洪治理工程**护岸32处,工程总长度5.0km。其中苦水河干流(萌城~****水库)26处,长度4.0km;苦****水库~石堂沟沟口段)6处,长度1.0km。
(2)巡护道路
护岸顶部设置巡护道路,铺设0.15m厚的泥结石硬化处理,路面宽3m,总长度5.32km。
(3)信息化工程
河道视频监控1处,配置无人机1套、水量自动监测设备1套。苦水河(**市**县)防洪治理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内部环保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能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验收期间,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在建设中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能够满足环评表及其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