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政府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县锦程路(**大道至庆王街)道路延伸工程拟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土地征收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基本情况
(一)征收项目简介
**县锦程路(**大道至庆王街)道路延伸工程位于**县豫海镇**村,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367.14米,红线宽度2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步配套实施雨水、污水、照明及交通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完善县城新区路网结构,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沿线教育、医疗、政务等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方便周边群众出行,是**县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工程。2026年5月26日,****改革局以《关于**县锦程路(**大道至庆王街)道路延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123号)通过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464.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6.79万元、其他费用40.74万元、预备费6.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其余由**县自筹解决。
(二)征收土地情况
本项目用地总面积20.62亩(1.3743公顷),其中集体土地17.51亩(1.1670公顷)、国有土地3.11亩(0.2073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县豫海镇**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5.62亩,地类为耕地(水浇地),土地权属为**村村集体所有,均未承包到户,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不涉及农户家****基地拆迁。拟征收土地的具体位置以项目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地类、面积****领导小组实地丈量调查和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项目永久征地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6号)规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项目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22〕51号)规定执行。
(三)临时用地及复垦
项目施工如涉及临时用地,其地力损失费参照《******厅关于**至**输气管道工程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资发〔2011〕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为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使用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
三、征收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政策规划。
2、审批程序。
3、土地征收补偿程序。
4、资金筹措与保障。
5、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6、宣传解释及社会舆论。
7、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风险。
四、征收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征地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创新思路,讲求科学的征地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征地。
3、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地现场维稳工作。
4、注重对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
5、保障征地全过程治安安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县豫海镇**村村民、村民委员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征收项目持怎样的态度
2.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您认为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您认为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5.您认为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影响程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六、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一)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县新区罗**路。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53****7722。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鼎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工业园集中服务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楼7号楼1单元1203室。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951-****993
******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