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4002/2026-00369 | 发文时间 | 2026-10-08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同发改审发〔2026〕224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水务局 :
你单位《关于呈报**县 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同水 发〔2026 〕109号,项目代码**** )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 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 ,经研究,现就**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完善农村居民用水系统, 改善居民饮用水条件,解决项目区人饮供水“ 急难愁盼” 问题,补齐农村人饮供水设施短板,保障项目区人饮供水“ 安全、可靠”, 同意你单位建设**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涉及**县**、丁塘、王团等10个乡镇,包括供水管道维修工程、阀井及阀件维修工程。
(一)供水管道维修工程
本次入巷、入户管道维修共25.41km ,均是维持原供水线路、原管道规格维修。 维修Φ25~63PE管25.41km,配套建设分水阀井3座,联户水表井69座,穿水泥混凝土路35处。水泥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1154.7㎡。
(二)阀井及阀件维修工程
翻建联户水表井13 座;更换混凝土井圈、承重式砼井盖11套;更换PE分水器、铜芯锁闭阀、水表等入户阀件114套。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 。
四、建设年限
2026 年9月—2026年12月。
五、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9.42万元,其他 费用14.18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自筹。
六、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本项目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投标事宜;低于上述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不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你单位按照内控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招标方式。你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严禁化整为零、拆分标段规避招标,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七、相关要求
(一 )你单位要牢固树立“ 过紧日子” 的思想,以满足功能使用为导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控制好建设规模,杜绝铺张浪费 ,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资金来源确保落实到位,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 ****政府债务。并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标准规范或改变设计方案,要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要报请我局组织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六 )批复依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34期,2026年7月17日)、《****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6〕785号)、《****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宁水计发〔2025〕 24号)、《资金来源证明》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 承诺函 》《 **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中洲国信 咨发〔2026〕 10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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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9 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