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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6〕225号
石****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执法局关于变更**区2024****社区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楼体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113号)收悉,因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发生变化,****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的变更
因检察院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1#楼、移动公司家属楼2#楼、武装部家属楼、**小区共5个小区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不再实施改造。故将上述5个小区从原惠审管批字〔2024〕59号批复实施范围中剔除,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数量调整为54个。
二、投资规模的变更
概算总投资变更为225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30.28万元,其他费用144.15万元,预备费76.11万元。(详见附件)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事项仍按原惠审管批字〔2024〕59 号批复执行。
附件: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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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