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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煤矿****煤矿****煤厂项目(450万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煤矿****煤矿****煤厂项目(450万吨/年)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县
建设内容:露天矿规模4.5Mt/a,****煤厂设计规模4.5Mt/a,服务年限169.22年。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9****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