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永** | 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 |
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已****管理局以《关于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6〕1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估算投资 143.57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市高质量发展资金109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5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闽宁镇园艺村。
2.2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供水管线,将已建5.0万立方米蓄水池的蓄水加压输送至项目区11座泵站出水口,接入田间现状管网进行灌溉,设计灌溉面积148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供水主管工程
铺设Φ315UPVC供水主管2.39公里、Φ160UPVC供水主管0.92公里,配套**分水井4座,检查井3座,顶管穿路11座,混凝土路面恢复1处,砂砾石路面恢复9处,穿渠恢复10座,镇墩9座。
(二)供水支管工程
铺设Φ160UPVC供水支管2.94公里,配套**闸阀井15座,混凝土路面恢复4处,穿渠恢复2座,镇墩7座。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 1个标段。
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一标段;(编制说明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公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函”发送至****@qq.com****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网站,内容只以“澄清/变更公告 ”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1 月20日14 时 30 分。
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区盈华商厦西塔1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0 元。(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现行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永**闽宁镇
邮 编:750104
联 系 人:董利华
电 话:0951-****5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公司商住楼10号营业房
联 系 人:王少荣、胡颖、李珊
电 话:177****8989
10.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1-****678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 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