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改革局以《关于****中心节能降碳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6]8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局,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心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县老**
2.3交货安装期:260天(其中交货期:150天,安装工期:110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内容:****中心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须****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安装(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证书;如投标人是经销商,则须同时具备下列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①经销****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安装(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证书; ②所投品牌的制造****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04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47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豫海镇老大寺路7号楼6营业房
联 系 人:马海学
电 话:157****59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清和北街1000号4楼
联 系 人:余春婷(项目负责人)、徐昊然、马小燕
电 话:0951-****400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