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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区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信息:**区横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市东部、**区境内,主要分布于月牙湖乡、掌政镇、星河街道,共包括16个治理片区,总治理面积为340.56hm2。本项目设计总投资为2589.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9.69万元;实际总投资1725.3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725.3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的治理。
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有关污染治理设施及措施,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规章制度基本健全,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黄工09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