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年第122期)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现状灌溉面积1482亩,主要种植温棚蔬菜和露地蔬菜,现有水源为地下机井,供水保证程度低。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节约集约利用水**,改善项目区灌溉条件,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保障设施农业用水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原则同意实施永**闽宁镇园艺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园艺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供水管线,将已建5.0万立方米蓄水池的蓄水加压输送至项目区11座泵站出水口,接入田间现状管网进行灌溉,设计灌溉面积148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供水主管工程
铺设Φ315UPVC供水主管2.39公里、Φ160UPVC供水主管0.92公里,配套**分水井4座,检查井3座,顶管穿路11座,混凝土路面恢复1处,砂砾石路面恢复9处,穿渠恢复10座,镇墩9座。
(二)供水支管工程
铺设Φ160UPVC供水支管2.94公里,配套**闸阀井15座,混凝土路面恢复4处,穿渠恢复2座,镇墩7座。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43.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73万元(建筑工程117.74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5.81万元、临时工程1.18万元),其他费用16.09万元(含独立费用12.72万元、临时占地费1.42万元、苗木移植费1.95万元),预备费2.7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高质量发展资金109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57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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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