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15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2607-640121-04-01-927056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项目区生活、消防和绿****水厂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标准不一致,给水管道管网老化、漏损严重,管道爆管频发,影响供水安全。为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活水压不足的问题,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原则同意实施闽宁镇绿化及应急供水保障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加压泵房。在闽宁镇西环路东侧、福宁**侧**加压泵房1座,地上1层,长21.2m,宽16.2m,建筑高度5.85m,建筑面积343.44㎡,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G型050级热固复合改性聚苯保温板,屋面保温采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等;泵房内设有效容积200m3不锈钢生活水箱2座、变频供水设备1套,水泵四用一备;配套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等基础设施。
2.室外工程。****供电局批复的高压电源接入点引来1路10kv高压电缆,**200KVA****电站1套,用电负荷二级,室外高压电缆采用铠装直埋式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供暖通过就近市政供热管道接入加压泵房,接入处设检查井通过管沟接入室内,敷设DN400给水管道(开挖段)2170m、DN400给水管道(拉管段)280m、DN200给水管道(开挖段)142m、DN200给水管道(拉管段)168m,配套建设阀门井、泄水井及其他零星管道维修更换,并对因供水管道开挖破除的路面、人行道、绿化等进行恢复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9月至2027年4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67.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5.47万元,其他费用26.77万元,预备费5.62万元。****中心镇建设资金455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