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市永**杨和镇实成小区8号楼1-201号住宅房 |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3日 | ||||||||||||||
| 标的所在地 | **回族自治区**市永** | ||||||||||||||||
| 一、委托人承诺 | |||||||||||||||||
| 本委托人现委托********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市永**杨和镇实成小区8号楼1-201号住宅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公司****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区**东路 | ||||||||||||||||
| 法定代表人 | 刘会岑 | ||||||||||||||||
|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宁****公司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市永**杨和镇实成小区8号楼1-201号住宅房,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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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成竹房地产土地****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9月20日 |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详见《评估报告》 |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84324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签订的《竞拍协议》约定执行 |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及移交,标的所述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2、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实地查验标的实物,落实相关法律手续,未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未了解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者,将视为默认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6、办理产权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水、电、暖、燃气、物业储备金、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2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18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退回。 | ||||||||||||||||
| 交纳名称 | **** | ||||||||||||||||
| 开户行 | ****银行**路支行 | ||||||||||||||||
| 交纳账号 | 600********000001 |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未实地勘查、不了解标的状况、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接受标的。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2)悔拍、拒绝配合标的后续移交工作;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竞拍协议书》等相关要求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如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能如期支付拍卖款项的,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交易。 5、拍卖标的详情,其他竞买注意事项以《竞拍协议书》内容为准,具体咨询拍卖人。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展示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9时~17时) | ||||||||||||||||
| 展示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永**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10时 | ||||||||||||||||
|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6274 | ||||||||||||||
| 座机、传真 | 0951-****222 |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