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银西审服(批)发〔2026〕218号 |
| 2026-10-23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
| ****管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2026-10-23
****开发区****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建设项目(**路向南延伸段)穿典农河建设方案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及专家会评审,该申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开区工业蒸汽管网建设项目(**路向南延伸段)**工业蒸汽热力输送管道总长约1290m,管道规格为DN200/DN500钢套钢直埋管,管线沿**路向南敷设,****电厂;其中非开挖顶管跨越高速公路及典农河施工段长度约290m。
二、工程建设方案
本项目**工业蒸汽热力输送管道总长约1290m,管道规格为DN200/DN500钢套钢直埋管,管线沿**路向南敷设,****电厂。其中自顶进工作坑至接收坑顶进长度约249m****公路段),(D20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余管段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施工(含人工开挖沟槽段450m)。同步配套建设阀门井2个、管道补偿器38个、固定支墩26套、顶管工作井2座、计量间30m2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两个工作坑,均位于典农河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南街一侧基坑位于左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外约43m,**绕城高速一侧基坑位于右岸河道管理范围线外约151m。
三、洪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标准、影响分析范围、设计洪水计算成果、洪水影响评价、综合评价内容,《报告》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 808-2025)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蒸汽管线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采用计算成果,本项目典农**环水系评价断面1#的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4.0m3/s,该水位对应的水面高程为1111.17m。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下,典农**环水系评价断面1#处冲刷深度为0.77m,河底高程为1110.69m,管顶埋深为6.2m,最大冲止标高1109.92m,管顶埋深高程1104.49m,冲止标高与输水管道顶高程差为5.53m,考虑1.0m的安全埋深,富余高度为4.43m,项目蒸汽热力输送管道埋深满足冲刷要求。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项目采用顶管方式穿过典农**环水系,沟道内无行洪障碍物,沟道内不设置阻水建筑物,不占用沟道行洪面积,项目建设对行洪无影响。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项目工作井距离典农**环水系河道管理范围线最小为43m,满足《**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1992年4月施行,2022年6月修订)有关规定。
(六)基本同意《报告》中分析的沟段分析范围内涉及溢流堰、取水泵房和过水涵洞各一处,除此之外无其他水利设施及穿河管线等,项****水文站,考虑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单位、河道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四、要求
(一)工程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须遵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机关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施工。
(二)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三)建设项目管道涉河段保护范围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并承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妨碍河道主管部门对所涉及河道整治、砌护等其他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四)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减少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污染河流,作业时产生的油类、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清出外运,严禁倾倒于河道中。
(五)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弃土弃渣,恢复河道原貌,并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六)建设项目涉河段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不得阻挠工程建设,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若因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本项目及防洪影响的相关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相关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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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