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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10-20 |
| 发布机构 | ******局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县2026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 | ||
**县2026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6年9月30****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
****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6〕311号。
三、批准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防灾减灾项目用地,实施**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保障工程项目(**县)。
四、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将冯记沟乡冯记沟村、花马池镇硝池子村;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宗地图为准。
五、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土地所有权属分别为冯记沟乡冯记沟村、花马池镇硝池子村。
六、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0.1298 公顷,涉及地类为天然牧草地0.1298 公顷。其中冯记沟乡冯记沟村天然牧草地0.0687公顷;花马池镇硝池子村天然牧草地0.0611公顷。
七、土地征收安置补偿
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及土地补偿****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日起生效。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 2026年11月18日。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石 宝 联系电话:095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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