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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采暖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补充函(1)
收件人:各服务商
发件人:****集团****中心 发件人电话:177****1502
标段名称:****公司2026—2027年度冬季采暖服务项目
补充内容如下:
现对谈判文件商务部分作出如下变更说明:
一、变更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中关于采暖服务费结算方式的相关条款第三条供热价格及结算方式3.3 热费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采暖费按月结算并支付,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承兑汇票乙方不贴息。
调整为:3.3 热费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采暖费按三次结算并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具体结算节点为:首次结算于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供热期采暖费的50%;第二次结算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供热期采暖费的40%;剩余供热期采暖费的10%,于供热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
****集团****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备注:请服务商收到后,在下面表格处签字(盖章)确认收到,并将此页回复至优质采平台指定处。如在补充函发出后24小时内未回复此回执,则视为服务商已收到该文件。谢谢**!
附:
| 回执单 | 单位(盖章):我单位已收到上述补充函(1) | |
| 收件人: | 收件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