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2026年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采购及配送项目
6.采购需求:2026年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炭采购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2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5.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5.4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要求,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5.5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5.6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 20% 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7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6-10-21至2026-10-26,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报名资料: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qq.com进行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到电子回执即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27 10:00(**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市**区东关新村东门口北面(蔡桥街1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6-10-27 10:00(**时间)
地点:**市**区东关新村东门口北面(蔡桥街1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白婷
地址:中****镇**东街杞乡经典A区东南角
联系方式:182****9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关新村东门口北面(蔡桥街108号)
联系人:谢进龙、李婷、张招
联系方式:151****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