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9: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黄静、郭梅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765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登龙路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75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765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1 09:00:00,更正为:2026-11-0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21 09:00:00,更正为:2026-11-05 09:00:00。
更正事项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关于技术评分项“10、营养师”的要求。
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公司、分店)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生产或供应的食品(食材)在市场监督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中不存在不合格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公司、分店)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生产或供应的食品(****管理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存在食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关于技术评分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7、卫生保障措施 | 2.50 | 否 | 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保鲜库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设专人管理;②产品入库、出库管理制度;③外观和内里卫生、环境保障措施(如何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如何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等);④如何严格把关“冰、霜、水、门、灯”;⑤库内食品管理制度;⑥职工日常使用保鲜库的规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能够完整、清晰阐述项目实施基础方案内容同时在确保方案实施的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执行内容的得2.5分;方案内容能够完整、清晰的阐述基本要求且符合项目实际操作的得2.3分;有提供方案,但阐述内容未完整响应基本要求的得2.1分;未提供或方案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7、卫生保障措施 | 3.50 | 否 | 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保鲜库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设专人管理;②产品入库、出库管理制度;③外观和内里卫生、环境保障措施(如何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如何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等);④如何严格把关“冰、霜、水、门、灯”;⑤库内食品管理制度;⑥职工日常使用保鲜库的规则),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能够完整、清晰阐述项目实施基础方案内容同时在确保方案实施的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执行内容的得3.5分;方案内容能够完整、清晰的阐述基本要求且符合项目实际操作的得3.3分;有提供方案,但阐述内容未完整响应基本要求的得3.1分;未提供或方案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区登龙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7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0-13办公、15-17办公
联系方式:0591-****76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宇、黄静、郭梅芳
电话:0591-****7653
****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