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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县公租房、保租房屋面漏雨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267号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批复**县公租房、保租房屋面漏雨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6〕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公租房、保租房屋面漏雨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消除保障性住房屋面渗漏、墙体霉变等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承租群众居住环境,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对保障群众**生活、推动全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花园、新利小区、锦绣园、惠景苑小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花园、新利小区、锦绣园、惠景苑小区四个公租房小区实施屋面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理屋面原有杂物、新做屋面防水层、封堵女儿墙裂缝、更换破损屋面挂瓦及出屋面破损通风道。其中:**花园涉及82户,屋面维修改造面积5037㎡;新利小区涉及24户,屋面维修改造面积1248㎡;锦绣园涉及12户,屋面维修改造面积624㎡;惠景苑涉及234户,屋面维修改造面积18735㎡。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7年8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9.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6.53万元,其他费9.86万元,预备费3.33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169.72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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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