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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县**镇2026年供水管网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263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镇2026年供水管网提升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政发〔2026〕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镇2026年供水管网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县**镇供水基础设施,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及产业融合发展用水需求,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促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镇**村、镇关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镇关村3、4、5队和**村1队供水主管线、入户管道、计量水表及配套阀井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用拉管施工,更换、完善PE管材dn63dn75供水主管线2380m;**配套管道控制阀井4座,联户水表井30座;入户改造229户,敷设dn25PE入户管道22900m(每户按100m计),安装远传水表229块;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12.68㎡。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7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9.83万元,其中:工程费160.65万元,其他费20.14万元,预备费9.04万元。
资金来源为:新增一般债券189.83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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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