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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县2026年山洪隐患排查点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261号
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的请示》(平水发〔2026〕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山洪隐患排查点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消除山洪隐患,提升排查点运行管理水平,筑牢防洪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沟道及堤防安全稳定运行,对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崇岗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大水沟、箱涵沟、南大闸沟隐患点进行维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大水沟隐患点维修。出山口段左岸冲毁段沟堤及边坡修复长650m,右岸坡角土方回填(基础加固)段长180m,铅丝笼护坡维修砌护长90m。
2.箱涵沟隐患点维修。小天气沟出山口入箱涵沟连通导洪沟疏通长670m,沟堤加固长670m,**过水路面1处,**入箱涵沟尾水处挡墙长16m。
3.南大闸沟隐患点维修。****农场渠泄洪闸下游段沟道清淤长540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6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39.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5.9万元,临时工程费0.35万元,独立费用2.9万元。
资金来源:******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县片区结余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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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