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林评、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编制报告或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林评、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编制报告或方案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33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0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7 ****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5****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厅《****政府 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相关文 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只对于满足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08:00-18:00(**时间,下同),将所需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6点0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市**区**南街1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发布媒介“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李志花
地 址:**市**区丽景街6号
联系方式:188****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贾楠
地 址:**市**区**南街178号
联系方式:181****4519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5日